唐山市民李小姐于2013年12月14日在唐山时代家具店购买了沙发、地柜、鞋柜、餐桌,付清了货款,约好2014年1月1日送货上门安装。同日,她又在康耐森家居店订购一张床,预付了300元诚意金。
约定送货日期的前一天,李小姐打电话给时代家居店,却被告知必须再多交600元作为康耐森家居店的押金,时代家具店才能将沙发、地柜、鞋柜和餐桌送过来。李小姐认为,时代此举不仅令人费解,且明显是强词夺理,明摆着就是故意刁难消费者。
提醒:商家收钱不干事或故意拖延的情况,在家具行业很常见,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来看,明明是两家店,各做各的生意,唐山时代家具非将两张单扯在一起,且还要越俎代疱替康耐森家居店收钱,完全没有道理。业内人士建议,应对商家缺乏诚信的最有效手段,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没收货验收合格之前,不要把货款一次性付清,可以先预付订金,待收货验货没问题后,再付清欠款不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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