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一起因热水器漏水造成刚装修好的新房受损案件,在滦南县消费者协会的努力下,最终得到圆满解决,消费者得到了9万元赔偿。
唐山:新装修房子被热水器漏水“泡”坏 消费者获赔9万元
近年,周先生以1500元的价格从县城某热水器专卖店购买了一款燃气热水器。11月3日下午,正在上班的周先生接到楼下邻居打来的电话,称自家厨房房顶向下滴水,可能是周先生家水龙头忘记关掉。周先生马上回家,发现屋内木地板和全部家具都已被水淹没,热水器还在不停地向下流水。他急忙关掉进水开关,打电话找来商家负责人,几个人忙清理木地板上积水,尽量减少财产损失。周先生联系经销商后,唐山地区总代理到现场查看情况,却没能解释漏水原因。第二天,厂家的技术员和售后经理也赶到现场,查看后称因进水开关未关造成外部冷空气进入机体内部将铜管冻裂,所以出现漏水情况。厂家出于人性化可以适当补偿,但主要原因是用户造成的,周先生应承担大部分责任。周先生提出经销商应给予赔偿的要求,多次协商未果。
消协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后,立即前往该热水器专卖店了解情况。经查,消费者周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。周先生家住某小区24层,室内温度20摄氏度以上,因热水器内铜管漏水造成130平方米木质地板变形,沙发、家具、电脑主机、壁纸等物品受损严重。
滦南县消协经多次与经销商和该热水器生产厂家驻唐山总代理、驻天津大区总代理两位负责人沟通进行调解,并细心讲解《消法》的有关知识,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该热水器经销商一次性赔偿周先生9万元。
(文章摘自环渤海新闻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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